新京报讯(记者 冯琪)近期,“学校不得公布学生成绩、名次”话题颇受关注。6月1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刘小惠强调称,学校应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保证学生、家长对成绩及名次的知情权。


6月1日,《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签发。今年4月,《规定》曾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引起公众关注。其中,征求意见稿中“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一条引发讨论。部分网友认为,这意味着学校不排名、不让学生和家长知道成绩,并认为这不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


“有人将其理解为‘不排名’,实际上这样理解是有误的。”5月28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作出回应和进一步解释:不公布名次不等于不排名、不给成绩,而是说成绩是孩子的隐私,孩子和家长有权利知道自己的成绩及名次,但学校不能随便让其他人知道。”


记者获悉,基于此,《规定》在正式文本中对此作出修改:“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情况。”王大泉指出,这样就消除了歧义,也是对公众意见的一个回应。


6月1日,刘小惠进一步指出,从防止“唯分数论”、保护学生隐私、避免歧视的角度出发,《规定》在草案当中要求不得公布成绩和名次。目前,正式签发的《规定》当中已经明确了学生、家长对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成绩的知情权。


“成绩是个人信息,学校应当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保证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而不得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发布。”刘小惠表示。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