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监委6月1日发布消息:中共北京市西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西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闫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2017年转隶到纪检监察系统之前,闫彬在检察院工作了33年,其中后7年任职反贪局局长。2013年,《检察日报》曾刊发对闫彬的采访文章,提出警惕“行受贿代理人”犯罪蔓延。

 

在检察院工作33年,曾任反贪局长7年

 

闫彬生于1962年7月,接受调查时离退休仅有1年1个月时间。

 

公开简历显示,闫彬1980年8月在北京清河农场参加工作,几个月后参军。1984年1月进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任书记员,在随后的20多年中,他先后任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检委会委员、政治部副主任等职。

 

2010年5月,在宣武区即将并入西城区之际,闫彬升任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2010年8月,宣武区并入西城区后,闫彬任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2017年3月,在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西城区检察院反贪局转隶到区监察委员会,闫彬任中共北京市西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西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曾提示警惕腐败犯罪新模式


“办案,是反贪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努力将案件办成‘零瑕疵’的‘铁案’,铸造‘敢打硬、能打赢’的亮剑精神。”在担任西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期间,闫彬接受采访时曾做如上表述。

 

“这两年我们在反贪办案时发现,有很大一部分腐败案件中出现了‘行受贿代理人’,也就是所谓的‘中间人’腐败犯罪,这种新的犯罪模式正在悄然蔓延,值得警惕。”2013年9月中旬,闫彬还曾在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提示贪腐新动向。

 

闫彬曾分析,随着国家反腐败力度的加强,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始探寻新的犯罪手段。由于“行受贿代理人”犯罪模式阻断了受贿人与行贿人之间的直接联系,给反贪侦查带来一定困难。

 

“不过,在侦查与反侦查的角力中,犯罪分子还是难以遁形。”闫彬介绍,对于“行受贿代理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同样可能构成介绍贿赂罪;而如果在介绍过程中有分成、获利行为的,还可能构成行受贿罪的共犯。

 

当时,这一提醒曾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2016年4月,在北京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反渎部门“三优”(优秀反贪局、反渎局,优秀反贪局长、反渎局长,优秀侦查检察官)评选活动中,闫彬与另外5位反贪局长一道荣获“优秀反贪局长”称号。

 

闫彬简历

 

闫彬,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山东荣成人,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0年8月至1980年11月,任北京市清河农场一分场机务队干部;

 

1980年11月至1984年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战士、班长;

 

1984年1月至1989年11月,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89年11月至1992年12月,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2年12月至1993年8月,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3年8月至1999年4月,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1999年4月至2002年2月,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副处长;

 

2002年2月至2004年2月,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

 

2004年2月至2007年2月,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7年2月至2007年8月,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007年8月至2010年5月,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2010年5月至2010年8月,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2010年8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2017年3月至今,任中共北京市西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西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刘梦婕 白爽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