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6月8日,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近日印发。在加强学校保护工作方面,《意见》要求,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解决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


《意见》提出,要健全学校保护制度。制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整合、完善学校保护制度体系。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反欺凌、交通安全、应急避险自救、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安全教育。


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和专用校车,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使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集中用餐陪餐、家长代表陪餐、用餐信息公开等制度。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作为教育质量评价和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指导学校定期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欺凌事件。


同时,创新学校保护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组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开设法治网课等多样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


依托中小学校、社区建设少年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建立学校社会工作站、设立社会工作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