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ST众泰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据公告,2021年6月9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泰汽车”)收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0)浙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康农商行”或“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为-44.2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因金华中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 众泰”,股票代码仍为“00098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