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6月10日,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京签署《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同时,还签署了反垄断、知识产权、价格、食品安全等4个领域的子协议,将在这4个领域率先开展协作。

 

据悉,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搭建“1+N”执法协作体系,即围绕1个框架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多个子领域、多个层次协作。框架协作机制确立了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联动、应急响应等基础工作机制。

 

哪些违法行为可开展联合执法?协作重点规定,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监管领域突出违法行为,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可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先期开展协作的4个子领域各有特点。其中,《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协议》对京津冀实行统一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以及对政策措施的抽查互查等方面做了要求。按照要求,一省(市)京津冀反垄断执法机构发现的垄断线索,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向其他省(市)通报。垄断线索涉及其他两个省(市)的,应当进行通报,属于其他两省(市)管辖的,应当及时移交;清理妨碍三地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实行统一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探索在适当时机出台统一的公平竞争审查指南,重点对政府行为进行规范,避免地区之间的恶意竞争,推动公平竞争审查结果、专家竞争评估结果互认。

 

《价格执法协议》明确,要逐步完善跨区域价格执法应急响应机制,在遇到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第一时间组织联络,互相配合。

 

《食品安全执法协议》要求,对于跨省(市)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影响的食品案件,需要紧急控制的产品、问题产品召回事件,应启动处置联动机制。此外,建立涉案食品检验绿色通道,区域内依法采集的涉案食品可就近送检,对提请跨区域检验的应协助优先办理、优先出具检验结果。

 

《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要求,探索建立案件异地受理机制,共同做好案件移交、委托调查、委托告知、委托送达等工作。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协同执法过程中,各成员单位应当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行为定性、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统一执法标准,取得的成果应由京津冀相关执法机构共享。

 

6月10日,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京签署《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对话】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况旭:

违法行为发生新变化,三地市场监管需要加强合作

 

新京报:京津冀三地为什么要签署执法协作协议?

 

况旭:今天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签署市场监管执法协作协议,总体来讲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是立足于新发展阶段,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纵深推进,我们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

 

其次,顺应市场监管新一轮的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市场监管事务大大拓展,领域全面覆盖,执法工作实现了“多职合一,一家统管”,原有多环节、碎片化的执法协作机制难以适应改革需求。虽然过去我们在联合执法方面有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总体来看,适应新的改革需要,还要进一步梳理优化。

 

第三,也是考虑到现在违法行为发生了新的变化。我们看到,违法行为这几年出现了网络化、区域化、全链条的趋势,如何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打击、综合打击、全链条打击,也需要在区域的市场监管方面进一步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

 

新京报:今天签署的执法协作协议主要有哪些内容?

 

况旭:今天签署的是一个整体的《框架协议》。我们在市场监管执法领域设计了“1+N”执法协作体系,“1”是一个框架,《框架协议》着眼于跨区域执法协作的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聚焦“协作什么”“怎么协作”两个核心问题。通过《框架协议》明确在执法协作中一些基础性的机制,比如我们要先成立一个联席会,通过联席会整体地统筹协调推动这项工作,确立了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联动、应急响应等工作机制,为具体领域实施联合执法协作提供制度保障。

 

“N”指的是不同的领域,针对一些专业的领域,根据领域的不同特点,再通过子协议的方式,进一步深化不同领域的协作。“N”是个开放的体系,先期我们是在知识产权、食品安全、反垄断和价格4个方面签署了4个子协议。

 

新京报:为什么执法协作先期在这4个领域开展?

 

况旭:首先,我们在这4个领域有一些比较成熟的经验。比如在价格方面,新冠疫情发生以后,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共同制定了《京津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市场价格监管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在联合打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快速稳定口罩等防护用品价格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反垄断今年也是一个热点,中央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我们也分析,京津冀地区在反垄断领域有很大的合作空间。比如我们在反垄断协议中提出公平竞争审查,逐步实现京津冀三个区域的政策统一。这也是为了更好地推动京津冀地区的产业协调和产业互动。

 

新京报:在今天签署协作协议之前,三地有开展一些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合作吗?

 

况旭:多年来,原京津冀三地工商、质监、食药、反垄断与价格等部门积极开展区域执法协作工作,先后签署多项合作协议,在打击传销、反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案件查处、知识产权执法、价格执法等领域形成了一系列协作机制。另外从工作实际来看,北京是主要的市场,也就是销售在北京,生产可能在京外,如何实现全链条的打击,铲除违法行为滋生的土壤?通过协作的方式效果还是比较好的。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张磊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