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真真)过去近一年股价增长近8倍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今年6月以来却迎来了八连跌,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之父申炳云的清仓减持更是“引爆”了朗姿股份两个跌停。6月10日,深交所向朗姿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朗姿股份就申炳云先后披露减持资金用途不一致的原因、朗姿医疗2020年业绩是否达标、朗姿股份2020年一至四季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匹配的原因等进行核实、说明。

 

一关注:股东减持资金用途前后为何不一?

 

6月4日,朗姿股份对外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公告》)显示,公司近八旬的第三大股东申炳云,以年事已高、基于生活安排和资产规划的需要拟减持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在申炳云大举减持计划之前,该公司股价刚于6月1日登顶至71.6元,虽然随后的几个交易日里,朗姿股份持续保持跌势,跌幅均控制在4%以内,但在申炳云披露减持计划后,朗姿股份在6月7日、8日连续跌停。

 

6月9日晚间,朗姿股份再发《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承诺函的公告》(以下简称《承诺公告》)称,申炳云承诺待其减持股票计划实施完毕后,将通过合规的途径和合适的方式,以不低于5亿元助力公司医美业务的战略实施。

 

申炳云前后不一的减持资金用途,在引发媒体报道的同时也引起了深交所关注。深交所要求朗姿股份在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说明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上述清仓减持的真实原因。同时,结合《承诺公告》的披露时点,朗姿股份需就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利用信披维护公司股价、配合减持的情形。

 

另外,在深交所看来,朗姿股份《承诺公告》的部分表述也不合规。根据相关规定,应进一步明确《承诺公告》中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履约时限和方式应当明确,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时”“合规的途径和合适的方式”等模糊性词语。

 

二关注:朗姿医疗2020年业绩是否真的达标?

 

近年来,医美赛道的资本热度正从上游企业蔓延至下游终端机构。浙商证券分析指出,在医美整个产业链中,终端价值非常显著。作为主要经营医美中端机构的朗姿股份来说,虽然其医美业务才刚刚开始五年,但在成都、西安等地已展现的优质资源与占有率优势,引发了“一片看好声”。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却对朗姿股份的医美资产及公司经营提出了质疑。

 

2019年8月,朗姿股份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及其他4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控股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疗”)剩余41.19%的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申东日承诺朗姿医疗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570万元、6810万元和7040万元。如朗姿医疗截至当年累积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则当年触发申东日的补偿义务。

 

在2020年年报中,朗姿股份表示,朗姿医疗2020年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为6701.93万元,2019年-2020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33亿元,累计承诺净利润1.24亿元,业绩承诺已实现。

 

在上述表述中,基于申东日的业绩承诺为逐年承诺,但补偿安排为累积补偿,深交所对于朗姿股份年报中“业绩承诺已实现”的表述存疑,要求朗姿股份对于2020年未实现承诺净利润的原因进行说明。

 

此外,朗姿股份2020年一至四季度还存在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匹配的问题。2020年第一至四季度,朗姿股份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7.41万元、29.71万元、5287.06万元、9204.3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9亿元、2943.66万元、6190.7 万元和7937.96万元。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最高但净利润最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表现中等的四季度净利润最高,对产生这一问题背后的原因,深交所要求朗姿股份进行说明。

 

三关注:股价涨幅是否与公司相应期间基本面匹配?

 

2016年布局医美赛道的朗姿股份,自2020年起得益于医疗美容概念的热度,股价大幅起步,一年股价近8倍的涨幅使其成为市场焦点。另有数据指出,最近250个交易日,朗姿股份股价涨幅高达600%。

 

虽然朗姿股份在历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均表示,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但基于《承诺公告》和《减持公告》,深交所要求朗姿股份就是否已按规定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并结合内部和外部环境、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股价涨幅是否与公司相应期间基本面相匹配。

 

截至6月10日收盘,朗姿股份下跌2.37%,报收49.89元/股,这是朗姿股份自2021年5月17日以来,股价首次跌落50元/股,目前市值约220亿元。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