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6月11日,记者从12309中国检察网上查询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份案件信息显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处一级管理员张连钊涉嫌受贿一案,由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黔东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连钊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12月31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张连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指定管辖,接受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6月2日的消息显示,张连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资料显示,张连钊,1974年11月出生,贵州仁怀人。1994年8月至2020年11月,历任贵州茅台酒厂财务处会计,北京茅台贸易公司会计、副经理、经理,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片区副经理、经理、北京大区经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分公司经理、北京办事处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一级管理员等职;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处一级管理员。


编辑 赵方园  校对 赵琳  图片 12309中国检察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