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端午假期将至,北京市纪委监委今天通报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8名干部,其中包括法院审判庭庭长2人、检察院检察部负责人2人,还有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单位领导干部。


干部向被查的政协主席送礼金,受处分


据通报,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秘书长林志炜、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侯军、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马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以来,林志炜多次接受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某宴请。其中,2018年4月,在林志炜的组织下,杨某在万龙洲海鲜阜外店宴请林志炜、侯军、马军,消费共计人民币4540元,并饮用了杨某预存在饭店内的2瓶飞天茅台酒。林志炜、侯军、马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市检察院检察科技信息中心主任闫仲毅、海淀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胡志强、朝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贾晓文等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5月,闫仲毅、胡志强、贾晓文等接受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张某(实际带领律师团队工作)的宴请,张某支付餐费人民币3780元。闫仲毅、胡志强、贾晓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汪宁违规发放、领取劳务费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汪宁担任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秘书长期间,对协会财务工作把关不严,滥发劳务费,汪宁本人领取工作职责范围内会刊编辑、委员劳务费合计人民币7.3万余元。2013年至2018年,汪宁作为非代扣代收代征个税返还奖励工作人员,违规领取代扣代收代征个税返还奖励合计人民币4.8万元。汪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除了上述三起问题,还有一起问题涉及日前提起公诉的正局级领导——密云区政协原主席王稳东。通报显示,密云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曾永东,在2017年、2018年春节前担任密云区新城子镇镇长期间,为感谢时任密云区政协主席王稳东(已另案处理)对新城子镇工作的关心,以个人名义,分两次赠送给王稳东礼金,共计人民币1.5万元。曾永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端午”期间纪委监委将开展明察暗访


近年来每临重要节假日,北京市及各区纪委监委都会例行通报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处分的领导干部。此次通报中,北京市纪委监委表示,上述通报的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高压态势之下,少数党员干部仍不知止、胆大妄为,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对于即将来临的“端午”假期,北京市纪委监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厉行节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享乐奢靡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公开通报曝光。对落实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不力的,严肃予以问责。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