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内蒙古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来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来明作为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知纪违纪,执法犯法,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原则,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投资经商,以他人名义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民间借贷活动获取高额利息;滥用职权,为自己及家属谋利,违规干预执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逃避外汇监管;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编辑 贾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