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7月14日,浙江消保委官微发布2021年上半年全省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消费领域中,网络直播带货成为投诉热点之一,涉及主播虚假宣传、商家货不对版等。


浙江消保委表示,网络直播带货的投诉主体主要包括主播、商家、平台三方面。其中,涉及主播虚假宣传方面,如肆意夸大产品功效,用夸张的演技宣称“跳楼价”、“只有100组”,而实际上这些优惠价格、数量都是主播虚构的;投诉商家货不对版,售后服务不完善方面,如消费者买到的商品临期,成分、规格、功效与宣传不符,甚至买到“三无”、假冒伪劣产品。下单后商家不按时发货,超卖超售甚至单方面砍单,直播时承诺的赠品不发放,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推卸责任、商家失联等。

此外,部分电商平台对商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视若无睹,对商家惩戒力度低等,致使消费者维权受阻。


浙江消保委提示,消费者不要因为直播营造的稀缺紧张、低价秒杀、不买就亏的氛围或者出于对主播个人的盲目信任就冲动下单。同时,不要轻易选择私下付款交易。部分主播会通过直播平台将顾客引流到微信购买产品,该类私下交易方式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事后维权会变得更加困难。此外,要保留好交易凭证。

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编辑 王琳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