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琳)7月1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北京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有70组塑料购物袋产品不合格,被抽样商家包括北京天虹百货新奥店、永旺、北京城乡一一八生活汇超市等。

公示显示,抽检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厚度、落镖冲击、提吊试验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北京时尚天虹百货有限公司新奥天虹分公司使用的、标称雄县华美大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零售包装袋(规格型号630mm×(380+95+95)mm×0.025mm 8kg)提吊试验不符合标准;北京城乡一一八生活汇超市有限公司苏州桥店使用的、标称河北明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零售包装袋(规格型号445mm×(250+60)mm×0.027mm 6kg)提吊试验、跌落性能不符合标准;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分公司使用的、标称青岛周氏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规格型号660mm×(370+160)mm×0.045mm 7kg)提吊试验不符合标准。北京义利食品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月季园路店使用的、标称雄县华美大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塑料购物袋(规格型号540mm×(350+80+80)mm×0.03mm,500mm×(270+65+65)mm×0.03mm ) 厚度不合格。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时要查看产品标识,包括清晰标明承重、规格、标准编号、产品名称、警示标语等,注意养成重复利用塑料购物袋的习惯。



新京报记者 王琳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