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秀兰)7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显示,标示为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生产的柴胡(北柴胡)等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根据通告,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具体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杂质等,涉及14家企业,包括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国家药监局表示,对前述不符合规定药品,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