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7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抽检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饮料等22大类食品894批次样品,检出22批次不合格样品。其中包括,3批次酒类产品酒精度不合格。


分别是,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联营商场有限公司超市经营部销售的、内蒙古·宁城牧牛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醉驴酒(63%vol清香型)(生产日期2014/9/24),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丰镇市永盛家乐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内蒙古神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巴图放马鞭闷倒驴酒(60%vol)(生产日期2016/5/28),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街罕山牛肉干店销售的、内蒙古高原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草原喜顺酒(62%vol)(生产日期2013/3/26),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编辑 郑明珠 图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