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党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取消社会抚养费,是否意味着全面开放生育?7月21日上午,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表示,“三孩政策也是计划生育政策,虽然我们在逐渐放宽,但是计划生育还是要继续坚持。”


计划生育政策还要继续坚持


杨文庄表示,不应夸大社会抚养费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作用。上世纪80年代,人口过快增长给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包括劳动就业、衣食住行等带来沉重的压力,所以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是全社会的共识。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始终强调宣传教育、避孕、经常性工作为主,强调群众自治等方式方法。可以说,社会抚养费的作用是很小的。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我们也一直在积极推进社会抚养费的改革。”杨文庄说,在全面二孩以后,各地都根据中央的要求作了很大的调整,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征收额度以及征收程序方面,得到进一步规范。这几年,征收例数明显减少。


“三孩政策也是计划生育政策,虽然我们在逐渐放宽,但是计划生育还是要继续坚持。”杨文庄说,一方面,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国人口众多的国情没有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没有改变。


杨文庄表示,以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服务还要继续加强。“有不少非意愿妊娠,还有人工流产每年有900万例左右,在我国育龄妇女总量下降的情况下,人工流产还是居高不下。所以,计划生育服务还是要加强,特别是在边远落后地区,要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保护妇女儿童的健康。”


“未来的生育政策是倡导性的”


社会抚养费一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它的存废争议也持续了很多年。杨文庄表示,取消社会抚养费,基于几方面的考虑。


首先是我国人口发展的战略目标发生了重大变化。“现在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跟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以及进入新世纪以来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人口发展目标是不一样的。所以,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确实不合时宜了,需要及时废止。”


其次,根据国家卫健委的长期监测、调查包括有关研究来看,群众的生育意愿在2以下,虽然已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了,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养育、教育等问题,在生育选择方面,还是在延后,有的甚至放弃。所以,群众更关注的是希望有完善的、配套的、积极的支持政策,出台积极政策应当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第三,实施三孩政策也是计划生育政策,地方应当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完善制定地方人口发展规划,支持家庭发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从家庭角度来讲,应当互敬互爱,家庭也要平等协商,有计划、负责任地安排生育子女的数量和时间。


此外,对于个别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也需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所以,我觉得我们未来的生育政策是倡导性的。”杨文庄说。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沙雪良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