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7月22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7月23日开始,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将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联合执法检查小组由广州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组成。


《通告》指出,凡是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止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重点清查教师无证上岗、超纲提前教学、超长超期预收费等违规培训行为。


与此同时,杜绝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合同违法、价格违法、虚假违法广告、不按要求公示各种信息等现象。


《通告》还提出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重点查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安保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的现象。


《通告》称,自7月23日开始,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将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对通告以后仍然无证办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列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对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出现违规培训行为的建立负面清单,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信息、联合执法检查结果等及时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管理,对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新京报记者 苏季 校对 薛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