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薛晨)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威龙”)7月23日发布公告表示,依照相关规定,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触及退市风险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据悉,ST威龙于2020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ST威龙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珍海在其任职期间,未按照内部决策程序,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涉及金额本金25068万元。该行为符合上交所“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节严重的”规定的情形,且30日内无法解决,故ST威龙向上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1年4月7日,ST威龙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以及4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原控股股东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解决违规担保的议案》。ST威龙表示,公司与王珍海、兴龙合作社签署了《以物抵债三方协议》,兴龙葡萄合作社自愿以其持有的 3195.05亩葡萄园(评估值 8775 万元)通过“以物抵债”方式代王珍海向公司偿还公司因违规担保应承担或可能承担的损失,经初步测算,抵偿金额为人民币8773万元,完全能够抵偿上市公司因违规担保所受的损失。ST威龙称,截至2021年4月23日,违规担保已经解决。


另外,7月21日,ST威龙收到证监会山东证监局下发的《结案通知书》,通知书中显示,山东证监局曾在2020年8月对ST威龙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稽查。鉴于ST威龙已限期整改完毕,山东证监局决定对ST威龙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ST威龙表示,鉴于上述一系列原因,公司决定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7月23日下午收盘,ST威龙每股股价为8.77元,当日上涨3.91%,总市值为29.18亿元。


新京报记者 薛晨 图片 东方财富App截图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