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秦胜南)7月30日,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罗永浩与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罗永浩主张仲裁违反法定程序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该申请被驳回。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金石公司曾于2019年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罗永浩价值约1461.8万元的财产。


民事裁定书显示,申请人罗永浩称,因仲裁庭未追加锤子科技公司作为案件当事人,认为仲裁程序违法,且存在枉法裁判的情形,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京仲裁字第0742号裁决书。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表示,经查明,在仲裁过程中,罗永浩并未提出申请追加锤子科技公司为当事人,因此仲裁庭未追加锤子科技公司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该案中,罗永浩以仲裁庭未追加锤子科技公司为当事人导致案件事实未予查明为由,主张仲裁违反法定程序,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此外,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据天眼查,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年2月10日发布的一则民事裁定书显示,申请人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罗永浩价值约1461.8万元的财产。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判结果显示,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罗永浩价值1461.8万元的财产。


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编辑 王琳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