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顺义一男子孙某入户窃取邻居财物,后对邻居谎称自己家中亦被盗,让邻居报警,民警于当日将孙某查获。8月2日,新京报记者从顺义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顺义法院一审判决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214218时许,在北京市顺义区某村,被告人孙某趁邻居家中无人,窃取其放在家中双肩包内人民币1100元。

 

据案卷材料显示,被告人孙某见邻居外出后潜入被害人屋内窃得财物,在被害人回家后主动找到被害人,谎称自己家中被盗,并假意询问对方是否也被盗,在被害人发现家中被盗后,被告人孙某让其报警。民警于当日将孙某查获。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最终,顺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被告人孙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100元。

 

 

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