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徐杨)8月6日,四川德阳女医生遭网暴自杀案宣判,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以侮辱罪分别判处常某一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某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孙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8月6日,绵竹市人民法院发布官方通报,常某一等3名被告人被判处侮辱罪。图源绵竹市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2018年8月20日,德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儿科女医生安某某和丈夫乔先生与常某一儿子等人发生冲突;之后,安某某夫妇的姓名、职务、单位等信息被常某一等人挂到网上,并遭到网友人肉搜索。8月25日,安某吞下约500片扑尔敏,抢救无效死亡。

 

乔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2018年,公安机关以常某一、常某二、孙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案卷提交检察院,检察院同样以该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直到2021年8月5日开庭仍是此罪名,“但今天宣判的时候,法官认为该罪名跟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不符,改成了侮辱罪。”

 

乔先生的诉讼代理人赵启太认为,判决3名被告人犯侮辱罪“法律依据是没问题的”,此判决结果比较公正客观。


乔先生手机里一家三口的合照。新京报记者 李桂 摄


8月6日下午,针对判决结果,绵竹市人民法院发布说明称,侮辱罪的主观要件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损毁他人名誉的主观目的。本案中,被告人将冲突情况在网络上发布,并与被害人乔某某为公务员、安某某为医生的身份结合,进行带有明显负面性评论、引导,导致网民对被害人指责、诋毁、谩骂、“人肉”等,且持续发酵,影响被害人的社会评价,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充分表明3名被告人侮辱被害人具有直接主观故意,最终致被害人安某某自杀身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侮辱罪。

 

乔先生说,如今他独自抚养孩子、支撑家庭,这个判决结果让他得到了一些安慰。

 

 

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