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8月12日晚间,拉萨啤酒的母公司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西发”)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关注函称,要求*ST西发说明未按相关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的具体原因,以及债务和解协议履行情况对*ST西发净资产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ST西发净资产为负值等。

深交所称,2021年8月12日*ST西发披露《关于涉及(2020)渝05 民初1325号合同纠纷的进展公告》称,因债务纠纷涉诉,*ST西发于2020年12月31日与债权人方芳签署《债务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双方确认债务金额为本金3000万元、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暂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合计为1489.32万元(利息累积计算直至付清为止);债权人方芳同意债务人*ST西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后豁免部分债务,部分债务豁免后*ST西发需偿还的债务总额为1350万元;*ST西发未按照《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债权人支付,出现任何一次逾期还款的,债权人不再免除*ST西发任何债务,*ST西发应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全面履行还款义务;*ST西发应于2021年6月30日、12月20日前向债权人分别足额支付675万元

*ST西发未按照《协议》支付还款金额,近日*ST西发获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执行立案(案号为(2021)渝05 执1936 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8月2日,执行标的为5449.32万元。*ST西发《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出借人为方芳的案件截至2020年末应计负债或预计负债金额为1350万元;除与方芳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外,*ST西发于2020年12月分别与(2018)渝0103民初3049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8)川01民初1985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吴小蓉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




深交所称对此高度关注,要求*ST西发详细说明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的具体原因,以及*ST西发未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详细说明*ST西发2020年针对方芳借款相关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本次被执行立案对*ST西发相关会计年度(包括而不限于2020年和2021年)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并说明依据等。

同时,*ST西发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55.71万元。深交所要求*ST西发说明债务和解协议履行情况对*ST西发净资产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ST西发净资产为负值,如是,请说明详情,并及时充分披露风险提示。

深交所要求*ST西发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8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编辑 郑明珠 图片 东方财富App截图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