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饶舒玮)继深圳、上海、青岛等地宣布调整第二批集中供地时间后,8月17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联合发布公告称,该市第二批集中供应的40宗地块出让公告时间延长至8月30日,挂牌起始时间调整为8月30日,挂牌截止时间调整为9月10日;而本次供应土地原定于8月30日开拍。

根据公告,此次出让住宅用地最高限价均有所调整,且出让方式也有所变化,由原定的“限地价,竞政府储备性公有房”调整为“限地价,抽签确定竞得人”,即根据住宅用地设定的最高限价,如竞买企业最终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则价高者得;如两家以上(含两家)竞买企业最终报价均达到最高限价,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与此同时,上述公告还规定,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

与此前推迟集中供地的城市类似,济南也对竞买人的资金来源作了严格规定。根据公告,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由自有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此外,公告还对华山北片区一期的地块增加了出让公告的补充,其中编号2021TDGP12R0120-124的5宗地块竞得人需无偿代建华山北片区一期相应地块的租赁住房,并在成交后与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住房建设监管协议。


新京报记者 饶舒玮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