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4日,美一好发布讣告,美一好品牌管理公司创始人林文钦驾驶蔚来ES8汽车并启用NOP领航状态后,在沈海高速涵江段发生交通事故不幸逝世。事故发生后,蔚来方面表示,事件正在调查中,可以确定的是蔚来没有提供自动驾驶服务。


此次事件引发网络热议的同时也引发业内对自动驾驶技术安全性的讨论。819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技术部部长王耀在接受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专访时表示,汽车自动驾驶技术仍在发展过程中,当前汽车市场中量产的智能网联汽车的自动驾驶能力仅能实现以驾驶员负责为前提的辅助驾驶功能。在驾驶员负责的前提下,自动辅助驾驶功能是可以提高驾驶员驾驶的安全性的。

 

中汽协王耀


量产智能网联车仍为辅助驾驶,大众期待与实际能力存差距

 

新京报:本次蔚来汽车车祸时间成为热议焦点的原因是什么?


王耀:蔚来汽车事件成为近期的热议焦点,主要原因是大众对于辅助驾驶功能的过度期望和实际能力存在差距。

 

新京报:此次事件中提到NOP领航状态如何理解?与自动驾驶是什么关系?


王耀:NOP属于辅助导航驾驶,其能满足车辆在特定条件下按照高精地图导航规划的路径自动巡航行驶。根据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NOP属于等级2-组合驾驶辅助,相当于SAE自动驾驶分级中的L2级,操作功能主体是驾驶员,驾驶责任也是驾驶员;这种责任的明确划分并不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规避掉对整车企业的处罚,而是为了郑重地提醒驾驶员,不管车辆拥有多么完备的驾驶辅助系统,驾驶员仍然还是担负起维护车辆行驶安全的责任。

 

新京报:目前国内汽车市场L2级别自动驾驶是否仍是布局重点?L2级别自动驾驶可以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实现?


王耀:在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产品准入管理细则明确之前,L2级别辅助驾驶仍将是国内汽车市场的布局重点。L2级别辅助驾驶的实现条件通常为车道线清晰,车辆的环境感知能力和网络通信质量均满足使用要求。

 

新京报:现阶段所有的自动驾驶系统上是否值得信赖?


王耀:汽车自动驾驶技术仍在发展过程中,当前汽车市场中量产的智能网联汽车的自动驾驶能力仅能实现以驾驶员负责为前提的辅助驾驶功能。在驾驶员负责的前提下,自动辅助驾驶功能是可以提高驾驶员驾驶的安全性的。

未来,自动驾驶汽车将搭载更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更高级别自动驾驶功能也会逐步成熟。

 

新京报:从技术层面来看,智能网联汽车的核心是什么?


王耀:智能网联汽车的三大核心系统为环境感知系统、智能决策系统和控制执行系统。

环境感知系统:基于C-V2X的多源协同感知,通过对视觉传感器、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超声波雷达、车载多传感器信息融合,实现感知能力的安全冗余保障。

智能决策系统:根据不同功能场景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的智能决策技术,包括路径规划技术、行为预测技术、行为决策技术等。

控制执行系统:逐步完善线控系统执行器的集成化机械结构设计,实现线控驱动、制动、转向、悬架系统控制算法优化与集成。

 

新京报:当前主流的辅助驾驶系统感传感器主要使用摄像头和毫米波雷达,少部分车企声称将装备激光雷达,那毫米波雷达与激光雷达的主要区别在哪?


王耀:毫米波雷达和激光雷达的区别点主要在物体辨别能力和抗天气影响能力,毫米波雷达的物体辨别能力较差,抗天气影响能力强,激光雷达与之正相反。

 

企业宣传需重点强调责任主体,车主应强化辅助驾驶功能使用须知认知

 

新京报:在宣传过程中车企该注意什么?目前,消费者对自动驾驶的认知是否有误?在日常驾驶过程中,车主该注意什么?


王耀:整车企业在产品宣传过程中需要重点强调自动辅助驾驶功能激活时驾驶的责任主体仍然是驾驶员。针对车辆辅助驾驶或自动驾驶功能的使用,整车企业均应通过印制车辆使用说明书,录制视频等方式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辅助驾驶功能须满足的使用条件(天气、路况等)、相关功能的描述、驾驶员在使用相关功能过程中的必要操作及注意事项等。

在车辆日常使用的过程中,驾驶员应认真阅读相关辅助驾驶或自动驾驶功能的使用须知,遵守现行交通法律法规以保障自身的行车安全。

 

新京报:从监管层面来看,自动驾驶安全问题该如何管理?


王耀: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8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从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软件在线升级、加强产品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 11 项具体意见。总体来看,《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延续了企业准入、产品准入、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等管理框架,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提出了原则要求。中汽协会认为,《意见》为后续有序推进准入管理工作提供了遵循路径,有利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新京报:当前关于自动驾驶方面的法规是否完善?


王耀:关于对自动驾驶各个相关方的监管和规制,目前我国已在逐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法规条款并进一步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明确来明确相关内容。

 

新京报: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快速发展,出现数据安全、自动驾驶安全等新问题,并引发消费者的热议,对此怎么看?面对出现的行业新问题该如何解决和管理?


王耀:与任何新生事物一样,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必然会经历一段磨合期,虽然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数据安全、自动驾驶安全等新问题,但是我们也绝不能因噎废食,简单地从避免问题出现的角度考虑从而遏制技术创新。在自动驾驶技术成熟前,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车辆产品质量和整车企业营销的监管,以树立市场信心,推动中国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我国政府近年来通过制修订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积极为自动驾驶技术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未来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以及各类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我们相信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能将得到有效保障。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王琳琳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