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戚望)8月27日,珠海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新学期将针对学生探索实行“错峰放学”或“弹性离校”机制,针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可探索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原则上设置两个课后服务结束时间

 

通知要求,珠海市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

 

珠海市各区可探索实行“错峰放学”或“弹性离校”机制,综合考虑家长接送与晚高峰错峰等情况,原则上设置两个课后服务结束时间,第一时段结束时间不早于下午6:00,第二时段结束时间不早于下午6:30,由学生自主申请选择。

 

珠海市教育局要求,该市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此外,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在初中学校探索开设工作日晚上自习班。

 

以基本托管为主,探索“1+X”托管服务模式

 

珠海市教育局要求,该市各区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为主,个性化拓展活动为补充,包括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餐、午餐服务,午休托管及下午放学后等时间段的课后服务内容。“各校均需组织开展下午放学后课后服务活动,包括至少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

 

此外,珠海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指导学校积极探索“1+X”托管服务模式,除提供看护、作业指导等基本托管服务外,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利用运动场地和各功能室等校内资源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等社会资源,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样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珠海市教育局要求,要充分考虑小学与初中在学校放学时间和学生接受能力上的区别,差异化安排小学和初中课后服务内容,努力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严禁学校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

 

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探索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通知提到,课后服务一般由各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区教育部门或学校可适当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的非学科类课程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的服务。

 

对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珠海市教育局表示可探索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减轻教师工作压力,提高教师参与积极性。制定政策倾斜和激励措施,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并强化绩效导向,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同时,珠海市教育局要求,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设立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经费额度,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新京报记者 戚望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