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起,由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下称“新版农残国标”)正式实施。与2019版相比,涵盖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大幅增加,加大了高风险农药品种监管力度,因此这一版农残国标也被称为史上“最严”国标。据悉,新版农残国标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关标准的近2倍,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迈上新台阶。

 

5次修订 新版农残国标覆盖全部农药品种

 

新京报记者获悉,自2012年我国发布农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来,先后于2014年、2016年、2018年、2019年和2021年进行了5次修订,截至目前,新版农残国标包括10092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涉及564种农药、376种(类)食品;农药登记使用配套技术标准方面,已制定农药登记使用配套技术标准856个,其中药效评价与应用标准375个,残留试验及检测方法标准346个,环境评价及安全标准85个,毒理试验方法及评价标准50个。

 

据农业农村部介绍,新版国标已基本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完成了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规定的“十三五”末1万项的目标任务,同时促进我国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

 

对比旧版 新版农残国标实现禁限用食品种类全覆盖

 

据农业农村部质量安全监管司介绍,对比旧版,新版农残国标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数量增加2985项。其中,蔬菜、水果等居民日常消费的重点农产品的限量标准数量增长明显,分别增加了960项和615项,占新增限量总数的32.2%20.6%,两类限量总数分别占2021GB 2763食品限量总数的32.0%24.5%

 

同时,修订农药残留限量194项,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此次修订涉及的胺苯磺隆等7种禁用农药和毒死蜱等9种限用农药,均按照检测方法的定量限水平设定限量值,实现了对相应禁限用范围食品种类的全覆盖。另外,新版农残国标新增农药品种81种,相应增加限量标准1343项。其中,42种农药已在我国批准登记,39种农药尚未在我国取得登记。

 

此外,新版农残国标还修订了部分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和每日允许摄入量、调整部分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并新增或修订了食品名称。

 

覆盖范围、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农业农村部质量安全监管司指出,新版农残国标规定了56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包括我国批准登记农药428种、禁限用农药49种、我国禁用农药以外的尚未登记农药87种,同时规定了豁免制定残留限量的低风险农药44种。从涵盖的农药品种数量看,已超过CAC、美国,基本接近欧盟。

 

监管方面,新版农残国标规定了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值、20种限用农药在限用作物上的345项限量值。按照农药残留检测方法能够检测的最低浓度水平(定量限),修订了胺苯磺隆等16种禁限用农药的限量值,实现了禁用农药在12类植物源性农产品、限用农药在相应限用农产品种类上限量的全覆盖,强化了禁限用农药监管。同时,通过评估转化CAC标准等方式,制定了除我国禁用农药外的8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742项残留限量,为加强进口农产品监管、保障我国居民消费安全提供了技术依据。

 

新版农残国标还特别注意到了蔬菜等特色小宗作物。据农业农村部质量安全监管司介绍,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重点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修订了5766项残留限量,占目前限量总数的57.1%。同时,与新版农残国标同步发布的,还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4项新制定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可以作为相关农药残留限量的配套检测方法,将有效解决1000多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限量、无方法”问题。

 

新京报记者 田杰雄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