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通州消防在全区范围内针对居民小区持续开展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9月3日,通州区有2人因违规充电和停车被处以罚款。


9月3日上午,通州消防在全区范围内针对居民小区持续开展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州消防供图


“在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及通过私拉乱接飞线为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电动交通工具充电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9月3日上午,通州消防防火监督员正在对马驹桥镇兴华嘉园小区内一名正在从二楼“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居民进行说服教育。

 

整治过程中,通州消防防火监督员协调属地社区(村)居委会、物业、保安、网格员、安全员等对在楼梯间、楼道内等建筑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乱停乱放、占用阻塞消防通道、“拉飞线”方式给电动车充电的违法行为,防火监督员要求物业通知业主立即将其断电搬离,对电动车车主进行说服教育,对拒不履行整改的居民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9月3日上午,通州消防在全区范围内针对居民小区持续开展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州消防供图

 

上午10时许,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兴华嘉园某号楼检查时发现,吴某某违规私拉电线为电动三轮车充电,执法人员现场开出改正通知书,吴某某拒不改正。

 

吴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拟依法对吴某某处500元罚款。


9月3日上午,通州消防防火监督员正在对马驹桥镇兴华嘉园小区内一名正在从二楼“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居民进行说服教育。通州消防供图

 

下午,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杨庄街道新华联家园小区北区某号楼(高层)检查时,发现居民张某在小区内高层民用建筑疏散通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前期物业已3次张贴通知张某要求其改正,执法人员现场开具改正通知书后,张某拒绝改正,在物业人员将该车辆清离至建筑物外后,张某又将电动车搬回疏散通道内,在执法人员当日复查时被查获。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拟依法对张某处500元罚款。

 

 

编辑 刘倩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