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同富裕”理念成为社会舆论热点的同时,互联网企业也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

 

可以说,这是个极为正常的现象,更可以看作是全社会对我国互联网企业的一种肯定。二十年来,中国培育了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型互联网企业,也因此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互联网产业大国。所以,公众关心互联网企业在“共同富裕”事业中如何定位,以及将扮演何种角色,这是理所当然且完全必要的。

 

当然,公众不是理论专家。一些人对“共同富裕”存在片面理解,对互联网企业的经济作用怀有误解。他们从朴素的“均贫富”观念出发,把“共同富裕”和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壮大,误读为对立关系。对此,我们将结合相关政策进行读解和辨析。

▲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奋斗,不靠“杀富济贫。图片来源:IC Photo


把“共同富裕”和企业发展对立起来

只会“均贫”


显然,“共同富裕”不是“劫富济贫”,更不是平均主义,最高层对“共同富裕”的定调是明确的。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了扎实促进共同富裕的问题,会议提出: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会议还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众所周知,初次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再分配主要由政府调节机制起作用,三次分配则是民间捐赠、慈善事业等。

 

由此可以看出,“共同富裕”并不是否定市场机制的初次分配作用,而是一套完整的分配体系顶层设计。只看到第三次分配,忽视了初次分配、再分配,无疑是片面的。

 

因此,对“共同富裕”的理解不能跑偏,把“共同富裕”和企业的发展壮大对立起来更是错上加错。“共同富裕”离不开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经济增长。不管哪一次分配,前提都是经济发展“做大蛋糕”,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而推动经济发展、“做大蛋糕”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

 

具体到每次分配,都离不开企业发挥重要作用。市场机制的初次分配中,企业是主力;政府财政税主导的再分配中,企业是政府收入的税源;民间捐赠、慈善事业的三次分配,更是离不开企业创造财富的利源。因此,把企业作为共同富裕的“敌人”、“劫富”的对象,是错误且危险的。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影响企业发展,只会导致经济发展停滞,结果只会是“均贫”,而不是“共富”。


互联网企业创富

还能带动共富


互联网企业不仅不是例外,还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要知道,互联网企业提供的信息服务受众之广,是任何传统企业都无法比拟的。像中国互联网企业这样同时为数以亿计的用户提供服务,没有其他任何国家的任何企业可以做到。这是人类历史上范围最广、受惠人数最多的信息平等,科技革命的力量推动了真正的大变革。

 

信息平等是财富机遇平等的基础,互联网的空间里没有一二三线的地域等差,没有城乡二元制的壁垒,没有学历歧视、年龄歧视。无论身处何地、何种身份,只要接入互联网,任何人都能平等地获得一样的市场信息。在互联网空间,一个崇山峻岭里的电商平台卖家可以和千里之外的买家沟通、交易,可以和北上广深的同行展开竞争,这是前互联网时代不可想象的。

 

只看到互联网企业家大业大的“壕”,看不到他们为数以亿计用户提供高效、平等的信息服务,是偏见所致的“选择性失明”。作为互联网企业生存之本,其依赖的“网络效应”,就是指以最小的社会资源占有,为最多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可以说,正是互联网企业为市场机制的初次分配提供了平等的信息起点。

 

全球市值最高的汽车企业是特斯拉,市值8349亿美元,累计销量约100万辆。这意味着特斯拉以8349亿美元的资产,为100万用户提供了服务。可是,随便找一家市值百亿美元级的中国互联网企业,其用户数量也是千万级乃至上亿,更不用说拥有数亿用户的各大中国互联网巨头了。但是,没有一家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市值比特斯拉更高。

 

或许有人要说,造车和信息服务没有可比性,但是用户的数量级之差是实实在在的。没有理由认为数亿互联网企业用户的信息需求,低于100万特斯拉用户的出行需求。在资本利用效率和社会贡献度上,互联网企业是有明显优势的。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互联网企业不仅服务于个人用户,还为大量中小企业提供了高效的服务。互联网企业为众多中小企业提供了大幅降低成本、与大企业平等竞争的平台,改变了多少中小企业的命运?

 

由此可见,互联网企业不仅能够创富,而且还能带动共富,信息技术服务的核心就是让个人和企业获得更平等的致富机遇。这不正是“共同富裕”所追求的目标吗?


互联网企业提供的信息服务价值

被严重低估


互联网企业提供的信息服务价值被严重低估了,因为在诸多应用场景中互联网企业都是“幕后英雄”,大众对信息服务产生的效益缺乏直观的感受。比如说互联网技术大幅提高了金融行业的效率,为中小企业、个人信贷提供了过去很难获得的金融服务。但是,大众可能仅仅关注到日常使用的电子支付系统,却很难察觉到征信系统、证券交易改善中信息服务所起的关键作用。大量信息技术服务提升社会,就是这样“百姓日用而不知”,很容易被忽略。

 

信息时代,没有哪个行业、哪家企业可以离开信息生存,信息传播的效率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经济运行的质量。所以互联网企业发展带来的信息成本降低,惠及全社会,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从中受益。“共同富裕”需要更多优质的信息技术服务,这也是中国互联网企业巨大的成长空间。

 

总而言之,正确理解“共同富裕”的含义、制度设计,才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方向跑偏了,意图再好也是枉然。互联网企业和所有企业一样,服务于经济发展,是“共同富裕”的主要助推力量。而互联网企业以信息平等促进财富机会平等,自带“共富”属性,是“共同富裕”的同路人。服务数亿国民的中国互联网企业,值得我们尊重和爱护。

 

特约撰稿人 | 关不羽(媒体人)
编辑 | 李潇潇
校对 |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