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彭冲)9月10日,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一审宣判,涉事司机周阳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目前已取保回家。9月11日,其妻子李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昨晚,她和丈夫十一点多到家,丈夫状态不错,“目前想休息一下,今后尽快融入社会。”

 

回家:打电话感谢岳父和岳母

 

李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昨晚去看守所接丈夫的时候,丈夫激动地向工作人员介绍她的身份,“他看起来有点想哭。”周阳春和妹妹拥抱,和看守所工作人员告别后,去剪了头发、洗了澡,从内到外换了新衣服,又和亲戚一起出去吃了饭。

 

回到家,周阳春和家人聊了这段时间生活。李女士表示,有很多亲戚和朋友来问丈夫的情况,丈夫也一直在回复他们的关心,“他睡得不太好,我也没怎么睡,凌晨四点多就没睡着。但他状态还不错,今天早上,到点了,丈夫就催我上班。”

 

9月11日早上,周阳春给妻子的父母打了电话,“他内心很感激我父母帮忙照顾孩子,但是不会表达,我就在旁边教他,该说‘辛苦了’、‘谢谢’,他心里也是有点愧疚的。”李女士说道。

 

李女士说,丈夫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律师要求他在法庭上发言,他会先把发言词写在纸上,照着纸念。”

 

未来:尽快融入社会

 

目前,李女士对案件不想做过多评价。她透露,10日庭审时,她见到了车莎莎的家属,但是双方没有沟通,也没有任何联系。

 

谈及未来的计划,李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丈夫现在想休息一段时间,然后尽快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他现在很多工作都做不了,包括开货车、送外卖,因为有这个不好的记录。但(现在出来了)不用在一个小房间里,他能看到妻子和孩子了,也算一个好消息吧。”

 

新京报此前报道,9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9月11日上午,周阳春家附近的路段,有货拉拉货车经过。新京报记者 彭冲 摄


案情回顾:周阳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死亡结果间具有因果关系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阳春系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司机。2021年2月6日下午,周阳春通过平台接到被害人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后,于当日20时38分驾车到达约定地点。因车某某拒绝其付费搬运建议,且等候装车时间长、订单赚钱少,周阳春心生不满。21时14分,周阳春搭载车某某出发,但未提醒坐在副驾驶位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途中,周阳春又向车某某提出可提供付费卸车搬运服务,再遭拒绝,更生不满。为节省时间,周阳春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而是自行选择了一条相对省时但较为偏僻的路线。车某某发现周阳春偏离导航路线并驶入偏僻路段,多次提示偏航,周阳春或不理会或态度恶劣。车某某心生恐惧,并把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周阳春仍未理会。后周阳春发现车某某用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且上身探出了车外,周阳春已经意识到车某某可能坠车的现实危险,但未制止或采取制动措施。随后,车某某从车窗坠落。周阳春遂停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2月10日,车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车某某系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货拉拉公司向车某某父母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阳春作为货拉拉平台的签约司机,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两次提议收费搬运服务被拒后心生不满。其违背平台安全规则,既未提醒车某某系好安全带,又无视车某某反对偏航的意见,行车至较为偏僻路段,导致车某某心生恐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周阳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某可能坠车,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周阳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周阳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编辑 刘倩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