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展圣洁)今日(9月16日),北京市召开“两区”建设一周年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据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义介绍,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药监局结合当前跨境医药产品行业特点,创新出台了一系列行业发展引导政策,明确了试点申请标准及仓储物流标准。

 

王福义介绍,市药监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天竺综保区等部门成立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制定出台配套文件,明确试点企业应当履行质量管理、产品追溯、售后服务等义务,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以“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基本原则建立跨境医药产品追溯体系,实现跨境医药产品最小包装单元可追溯、可核查,并要求试点企业实行先行赔付制度,维护境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规范跨境医药产品仓储物流服务,提升试点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统一监管标准,市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率先颁布了《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企业仓储物流管理规范》,从产品追溯、仓储及运输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人员管理、操作流程等方面,对试点仓储物流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王福义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目前注册在综保区内的试点企业已投资建立了使用面积5千多平方米的跨境医药产品第三方物流专业仓库,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跨境医药产品的专业化管理,现该仓库已开放投入运营使用。目前,北京市已有4家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在京开展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业务的企业,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报关、通关、仓储、物流配送等全过程服务,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从事此项业务的运营成本,为跨境电商企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新京报记者 展圣洁

见习编辑 刘茜贤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