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魏小东辞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魏小东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魏小东辞去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