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局局长张革介绍,接下来将完善《条例》配套制度、深化“主动治理”。

 

开设接诉即办课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张革介绍,首先是要开展《条例》宣传培训。将运用多种形式、通过全媒体渠道,全面阐释“接诉即办”改革要义,解读《条例》及配套政策,讲清法规条文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工作标准和执行程序。

 

“按照市里要求,构建全员培训体系,开展巡回宣讲,开设接诉即办课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人民立场、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推动全市上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解决问题,让大家享受更贴心、更规范的‘接诉即办’服务。”张革说。

 

近期,市、区相关负责人将结合《条例》宣贯,“下基层、跑工单、走流程、蹲点位”,通过接听电话、解答政策、调度会商、深入问题点位,“听民意、解民忧”,为群众办实事。

 

初步梳理出十余项配套制度

 

除了开展宣传外,还将完善《条例》配套制度。

 

张革表示,《条例》是对接诉即办实践的固化,同时又对改革实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坚持立法与配套制度同步推进,初步梳理出十余项配套制度,查漏补缺、优化完善。

 

这些配套制度包括:优化全面接诉、分类处置、精准派单、限时办理等环节,健全首接负责、分级协调、风险预警推送、个人信息保护、京津冀联动、在京单位协同等机制,强化考评激励,实施“吹哨报到”双考核、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考评、加强监察监督等措施,建立接诉即办公开制度,推动接诉即办数字化转型等。

 

“通过丰富制度体系,更好地发挥《条例》作用,更好地保障大家的诉求得到更快速的响应、更高效的办理、更及时的反馈和更主动的治理,推动社会良性互动,让市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张革说。

 

将出台推动主动治理的工作办法

 

张革介绍,《条例》设置“主动治理”专章,对主动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目前,我们在主动治理方面已经开展了大量实践,基层探索了很多经验,如‘每月一题’机制、综合治理类街乡镇机制等。”

 

下一步,推动主动治理的工作办法将出台,总结固化实践经验,推动共商共建共治,主动发现问题,主动化解矛盾。坚持分类施策破解重难点问题,出台改革政策解决历史性难题,创新监管解决新业态新领域问题,加强应急管理应对风险性问题,加强上下联动、司法联动、央地联动协同解决民生难题。

 

“制定任务清单,优化接诉即办考评体系,调动基层主动治理积极性,建立管长远、可持续、标本兼治的主动治理工作机制。”张革说。

 

推进接诉即办与优化营商环境融合

 

此外,张革还提到,将更好地服务企业。他表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保障企业诉求“接诉即办”。

 

下一步,将升级企业服务热线,转变服务方式、主动问需企业、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建好企业知识库、优化多语言服务。推进“接诉即办”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融合,聚焦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和高频事项,围绕具体场景推进改革攻坚,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首都改革发展的红利。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