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冯琪)9月27日,教育部公布《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下称《方案》),监测学科由原来的6个扩展至9个,增加了劳动、心理健康、英语学科。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介绍,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教育督导的一项制度安排。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正式印发以来,全国已完成两个周期监测,全国各地共抽取了1966个县(市、区)约120万名四、八年级学生参加。


上述负责人指出,监测在诊断教育问题、引领教育改革方面作用明显,一是摸清底数,二是诊断问题,三是建成品牌。例如,以往监测发现,我国义务教育尚存在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学生学业负担较重等问题。


据悉,《方案》总体沿用2015年版监测方案的内容及架构,但拓展了学科领域,增加了劳动教育领域、心理健康领域和英语学科领域的监测。拓展后,监测学科领域主要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


《方案》显示,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三个学科领域。第一年度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监测语文、艺术、英语,第三年度监测德育、科学、劳动。


《方案》明确了监测对象。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中的学段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监测的主要内容有两大方面:一是学生在九个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质量状况。二是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


在样本抽取的设计上,《方案》明确,分三个阶段进行抽样。其中,首先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抽取样本县(市、区),占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年约340个)。然后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在样本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原则上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12所小学、8所初中。在样本学校随机抽取学生,原则上每所样本小学抽取30名四年级学生、样本初中抽取30名八年级学生,样本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据悉,《方案》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Ⅳ(优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个水平段。此外,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国家监测报告、分省监测报告、区县监测诊断报告、政策咨询报告四类报告。原《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国教督办〔2015〕4号)自新方案印发之日起废止。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