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清风北京官微消息,门头沟、房山、顺义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门头沟区司法局工勤人员李鹏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底至2016年,李鹏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自己的私家车在定点维修机构进行保养并领取礼品,产生的费用通过公车结算单进行报销。2021年7月,李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赔。


2.房山区长阳镇环保办工作人员马二铁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问题。2019年2月,马二铁擅自使用本部门公车加油卡购买5盒燃油宝(每盒6支,共计价值1500元),在给本单位公务用车加入7支后,15支给自家私家车使用,剩余8支退回加油站获得退款400元。2021年6月,经房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马二铁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3.顺义区杨镇地区白塔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殷在军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殷在军违规在村集体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保险费、油费等私家车费用,共计21241.26元。2020年11月,经顺义区纪委同意,杨镇党委决定,给予殷在军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赔。


4.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贾靖公款旅游及违规接受合作企业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问题。2017年11月,贾靖等一行5人利用公务出差之机赴海南省三亚市游玩,产生的费用共计16656元,均由公款报销。2018年4月,贾靖等一行4人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务考察期间,违规接受合作企业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并收受赠予的土特产,合计费用1万余元,均由合作企业支付。2021年7月,顺义区纪委决定,给予贾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涉及人员均已另案处理。违纪款已退赔。


编辑 孙琳智

来源:清风北京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