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获悉,10月14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今年12月31日前,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此前已缴纳费用且消费未清零的学生进行“消课”。在未重新审核登记和新的收费政策出台前,此类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新的课时费和招收新生。

 

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收费模式

 

根据《方案》,郑州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现有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须重新进行行政审批和法人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解决过多过滥问题。

 

其次,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依法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政策,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用要全部存入培训机构学费专用账户,采用银行存管模式开展资金监管,将必要的交易信息提供至存管银行。

 

另外,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培训收费模式。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存管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方案》指出,2021年12月31日前,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此前已缴纳费用且消费未清零的学生进行“消课”。在未重新审核登记和新的收费政策出台前,此类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新的课时费和招收新生。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郑州还将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方案》,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郑州市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同时,做好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对非学科类的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由体育部门、文旅部门和科技部门等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超范围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

 

《方案》规定,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行动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明确本领域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准入方式等审批管理的相关政策,并强化日常监管。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监督举报途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曝光一批不具备办学资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


新京报记者 苏季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