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10月20日表示,要严防特色小镇房地产化倾向,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发展特色产业,住宅用地原则上不超过30%。


在同日举行的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综合组组长吴越涛介绍,目前,我国特色小镇已经实现清单管理,各省份清单内保留了1600个左右,19个省份特色小镇数量少于50个,初步形成了“少而精”的发展导向。全国1600个左右特色小镇共吸纳就业人数约440万人,近几年累计完成投资约3.5万亿元,年缴纳税收约2800亿元。计算下来,每个特色小镇累计完成投资平均约21亿元,吸纳就业人数平均约2700人,年均缴纳税收约1.7亿元。


清单管理后,“特色小镇”成为专有名词。吴越涛表示,将对清单外的所谓“特色小镇”进行清理,防止清单外的单体项目命名为“特色小镇”,防止混淆概念和不实炒作。同时,将对特色小镇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结合近期印发的《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吴越涛介绍,特色小镇已经确定了13项定量的具体指标,包括特色小镇规划用地面积在1-5平方公里之间,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2。建设用地每亩年纳税不低于10万元,文化旅游类特色小镇每年接待游客不少于50万人次,单个特色小镇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2000人,全员劳动生产率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人。


吴越涛还特别提到,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原则上不超过30%、鼓励控制在25%以下,旨在落实“房住不炒”,严防房地产化倾向,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发展特色产业,其中住宅用地主要用于满足特色小镇内就业人员自住需求和职住平衡要求。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