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0月2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9期)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4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酒类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为,亳州市曹操酒厂生产的1批次魏武贡酒生态原浆酒16,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安徽古家百年酒业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1批次窖藏原浆酒12,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均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通告显示,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原因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或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编辑 任冬雪 图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