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有什么区别?建设国家公园出于什么考虑?


10月2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草局副局长李春良介绍,按照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三个等级,其中国家公园是保护强度、保护等级最高的。


国家公园由国家主导,属国家事权。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新时期,针对现有自然保护地存在的空间重叠、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提出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是创新自然生态保护体制。设立国家公园,将整合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和周边生态价值高的区域,破解部门、地方利益与行政体制的分割,有效解决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整体提升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水平。比如,大熊猫国家公园将原来分属不同部门、不同行政区域的69个自然保护地连为一体,明显改善了自然生态系统的连通性,使13个相对独立的大熊猫局域种群连成一片。


其次,突出原真性、完整性保护。“比如,近年来野生东北虎、东北豹种群恢复较快,栖息地已扩展超过了1万平方公里,但是原来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只保护了野生东北虎豹栖息地的39%,我们这次建立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后,保护了90%以上的栖息地,使野生东北虎、东北豹的进入、定居、繁殖和扩散通道都得到了系统保护,生态过程更加完整。”


三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讲,国家公园是一种以未来人类生活空间锻造为目标的自然文化形态。国家公园是最美国土,兼有科研、教育和游憩功能,将为公众提供更多贴近自然、认识自然、享受自然的机会,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实现全民共享和世代传承。比如,武夷山国家公园既是生物宝库,也是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依托无与伦比的生态人文资源,开展自然教育、科普宣传和生态体验,传播国家公园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加生态获得感,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