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23岁女孩被上司迷奸遇害一案开庭审理。此案被广泛关切的同时,也引发了公众对“迷药”治理的关切。

 

今年1月,刚入职公司的陈某梅被上司彭某带去喝酒灌醉。陈某梅入睡时,彭某使用迷药致其昏迷后欲实施强奸。陈某梅因七氟烷中毒死亡。

 

年轻女孩被男上司龌龊地迷奸,还闹出了人命,这足以说明迷奸犯罪的社会危害极大。普通强奸刑事犯罪违背女性意志,侵害女性性自主权、摧残女性人格尊严,迷奸犯罪在此基础上还违规使用致幻剂、麻醉药等“迷药”。这些毒品严重的身体危害性,足以致命。

 

不得不正视的问题在于,迷药的买卖如今已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据媒体报道,这些迷药被精心伪装成口香糖、香烟、糖果等各种形态,在网上很容易就能购买到。在多个搜索引擎内输入关键词缩写,违禁药品的购买方式及网站便浮现出来。

 

更可怕的是,平台卖家还收购买家的“迷奸视频”,用作产品效果展示。


值得注意的是,佛山这起迷奸致死案,彭某就是在观看迷奸视频后,网购多种安眠药和麻醉类药物之后伺机作案的。可以说,迷药泛滥与唾手可得的网络环境,与这起悲剧的发生有着直接因果关系。
 
因此,全社会要提升对迷奸犯罪的“预警值”,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国绝不允许出现韩国“N号房”那样的淫秽产业。
 
相关非法从业人员以及买家,也应认识到迷奸是犯罪,不是什么“艳遇”“浪漫”,其产业链上下游已涉及多重严重刑事犯罪。
 
一者,迷药、“听话水”等一般都是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麻醉类、精神类药物,贩卖迷药,且脱离医学目的使用,就属于新型毒品犯罪。比如经常被用作迷药的三唑仑、氯胺酮就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国家将非法贩卖精神类药品纳入“贩毒”的打击范围,2016年国家禁毒办专门发布的《104种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依赖性折算表》,规定了涉案的麻醉、精神类药品与海洛因的折算比例。
 
所以,全社会要提高认识,认清迷药的本质是新型毒品犯罪,要像打击传统毒品犯罪活动那样打击迷药犯罪。
 
二者,迷药的卖家在线指导用药,平台提供场所交流用药心得,这已经涉嫌《刑法》所明确规定的“传播犯罪方法罪”。
 
三者,使用迷药使妇女失去意识,再实施奸淫,已满足了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手段的强奸罪构成要件。
 
总之,要站在打击新型毒品系列犯罪的高度上,全链路、全平台、线上线下共同治理迷药犯罪。


▲“奶茶、糖果、开心水”等新型毒品,经过乔装打扮,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图/“中国禁毒”微信公众号


首先,各搜索平台、社交平台、电商平台,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能让自己的平台成为迷奸犯罪的通路,更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纵容此类犯罪。

在多个搜索引擎内输入关键字缩写,就能快速找到迷药的卖主。对此,搜索引擎的社会责任何在?有没有积极履行《网络安全法》所明确的平台安全责任?为什么不能对搜索结果做出筛选限制?

 

其次,司法机关要加大对迷药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广而告之”来震慑犯罪,让人们知道迷药就是涉毒犯罪。

 

此外,对于使用迷药强奸犯罪,也应该依法从重严惩,让“色狼”断了邪念。

 

一个23岁的女孩去世了,背后那个迷药黑色产业链必须被铲除。



特约评论员丨沈彬(媒体人)

编辑丨李潇潇

校对丨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