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10月24日,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在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就《完善数据产权与交易规则,促进数据产业发展》主题发表演讲。其中关于“推动数据产业发展,打造高水平数据生态”,黄奇帆分别从数据分类、交易所和产品角度提出,应“建立数据价值分类体系”“做好数据要素市场的顶层设计”“激活数据要素市场,建立‘1+3+3’的数据交易产品体系”等三方面具体建议。


在“做好数据要素市场的顶层设计”方面,黄奇帆首先提出,数据交易所必须由国家管理,可以是政府直接出资,也可以是国有的数字化企业投资,或者在股权设计上可以采用多元化股权、混合所有制结构,但一般应该国家控股管理。国家资本控股可以保证数据安全,还能进一步建立信任、打破数据孤岛,在交易中确保公平公正,杜绝灰色交易的发生。


其次,黄奇帆认为,应明确数据交易所的法律地位,数据交易所是所有数据交易的枢纽。“一方面,通过统一的数据交易所进行各类数据交易,可以增加数据交易的流量,提高数据交易的效率;另一方面,统一的数据交易所还能解决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打击地下非法大数据交易。在这个平台上,还可以开展数据期货、数据融资、数据抵押等衍生业务。”


而关于“建立数据价值分类体系”方面,黄奇帆则认为,如果不进行数据价值分类,就会出现“黄金”和“垃圾”一起卖的情况。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石油’,但目前来看,数据价值分类体系在全世界都是相当落后的。”他就此陈述具体举例道:“有的数据天然就是资产,有的数据需要加工才有价值;有的数据价值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有的数据价值存在显而易见的时效性。而这些数据往往都是混杂在一起。”


因此,他提出,不同的主体,应该基于自身对数据的理解和应用,建立适合平台自身的数据价值分类体系。“比如对于政府,要建立不同行业、不同政府服务机构的公共数据体系。对于互联网平台,要区分个人隐私数据、交易数据、社交数据、日志数据等,按照不同的业务主体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在黄奇帆看来,实行数据分类分级也是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


在最后阐述“激活数据要素市场,建立‘1+3+3’的数据交易产品体系”方面的具体内容时,黄奇帆表示,当前我国数据交易平台存在活跃度低、交易量不足等情况。究其原因,除了当前数据交易处于起步阶段外,数据交易产品、服务尚不完善也是重要原因。为了更好地激活数据要素市场,可以建立“1+3+3”的数据交易产品体系。


据其介绍,所谓“1+3+3”的数据交易产品体系,其中“1”所指即为数据,是有价值的数据;第一个“3”和数据处理中心有关,指的是交易数据处理中心的存储能力、通信能力、计算能力;第二个“3”,是算法、人工智能、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不仅仅是数据方面的交易,数据处理中心的通信能力、存储能力和计算能力这三项能力也可以作为交易的标的。”黄奇帆就“1+3+3”的数据交易产品体系中的第一个“3”具体解释道:“未来国家间数字化能力比拼的重要方面就是数据中心的数据处理能力。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数据资源越强大,国家的数字核心竞争力就越强。预计到2025年,在‘新基建’推动下,我国将新增超过2000万台服务器。数据处理中心如果有闲置的存储能力、通信能力、计算能力,均可以在数字交易所挂牌买卖。”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