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10月24日,昌平区市场防疫工作组通报辖区28家药店防疫措施未落实被处罚情况,其中,两家药店因“‘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不全,未及时上传‘感冒退热类购买实名登记平台V3.0’”,被依法律程序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其他26家药店被查封、停业整顿。


这两家药店分别是位于昌平北七家镇宏福苑西区86号楼的北京德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位于昌平北七家镇宏福苑小区75#楼北侧商业房的北京高远百康祝您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昌平区市场防疫工作组持续加强零售药店、商超、餐饮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检查力度,严格督促相关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及时责令整改并予以公示,对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立案查处,努力确保辖区企业主体全面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