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林)11月2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2021年第三季度涉嫌违法用海用岛情况。其中,涉嫌违法填海7处,跨海桥梁、码头、堤坝等涉嫌违法构筑物用海20处,涉嫌违法用岛3处,总面积约9.69公顷。


记者梳理发现,30处涉嫌违法用海用岛情况中,辽宁省占12处、浙江省占7处,福建省和广东省各占4处。


第三季度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填海7处,涉及海域面积约2.95公顷。其中,辽宁省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37公顷;河北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1.68公顷;浙江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2公顷;福建省3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88公顷。


发现并制止跨海桥梁、码头、堤坝等涉嫌违法构筑物用海20处,涉及海域面积约5.00公顷。其中,辽宁省9处,涉及海域面积约1.05公顷;山东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60公顷;浙江省4处,涉及海域面积约1.63公顷;福建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14公顷;广东省4处,涉及海域面积约1.45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13公顷。


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用岛3处,面积约1.74公顷。其中,辽宁省1处,面积约1.72公顷;浙江省2处,面积约0.02公顷。


记者了解到,上述涉嫌违法用海用岛案件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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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张建林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