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安徽滁州市公安局获悉一起案件。近日,一男子以介绍盒饭生意为由,与一餐饮店老板签订多份虚假盒饭订购合同,并以防止盒饭出现质量问题为由,要求其缴纳保证金,涉案金额100余万元。而盒饭运出后则被他以送人、丢弃、卖掉等方式自行处置。直到某日,餐饮店老板在网上看到该男子在小区发免费盒饭的视频,质问男子未得到明确答复,才明白自己已被骗多时,交纳的“保证金”根本不会为其带来后续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