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桐乡市监委消息,日前,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桐乡市监委对浙江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黄勍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黄勍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黄勍栋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卫生健康委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勍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桐乡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黄勍栋简历:


黄勍栋,男,汉族,1972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曾任浙江医院内科医师,浙江医院医务科副科长,浙江医院医务科科长,浙江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编辑 赵熹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桐乡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