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11月26日,围绕控股股东蓝润集团发文称将被中国供销集团控股一事,龙大肉食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龙大肉食需说明蓝润集团此举是否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相关战略协议是否会导致龙大肉食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等。

 

资料显示,蓝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蓝润集团”)持有龙大肉食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发展”)100%股份。11月24日,蓝润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蓝润集团将引进中国供销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批准实施后,蓝润集团将由中国供销集团控股。”

 

11月25日晚,经龙大肉食函询,蓝润集团称该文章内容是对蓝润集团与中国供销集团签订的战略协议核心内容的概括性表达,并称现阶段,蓝润集团控股股东暂未发生变化。

 

11月26日,深交所就上述情况向龙大肉食下发关注函,要求龙大肉食说明蓝润集团文章称批准实施后,蓝润集团将由中国供销集团控股的具体含义,是否可能导致龙大肉食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并进一步说明该文章,特别是“批准实施后蓝润集团将由中国供销集团控股”等相关信息,是否对龙大肉食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以及蓝润集团在龙大肉食公告前,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上述信息,是否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

 

同时,深交所还对龙大肉食及蓝润发展、蓝润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表示疑问,并要求龙大肉食说明蓝润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或平仓风险等。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