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11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其中,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销计划部原部长董春平受贿、挪用公款案被通报,董春平受贿503万余元。中纪委通报中称,近年来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粮仓“硕鼠”。


通报的案件既有中储粮相关部门或系统管理人员,也有地方粮食部门负责人。通报的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陕西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新成受贿金额达5945万余元。此外,在通报中,还有的涉案人员将销售粮款436万余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个人消费。

 

陕西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新成受贿金额达5945万余元

 

通报的10起案件中既有中储粮公司或子公司管理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也有地方粮食局、粮食集团的负责人受贿或挪用公款的案件。其中,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销计划部原部长董春平利用担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储粮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集团公司购销计划部部长等职务便利,在收储库点审批、粮食运输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03万余元。经查,董春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在通报的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是陕西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新成受贿案。吴新成利用担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粮食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储粮指标分配、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945万余元。经查,吴新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除董春平外,原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立强受贿案也被通报。王立强利用担任中储粮大连直属库主任、中储粮北方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粮食收购、储存、轮换、收储库点资格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748万余元。经查,王立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

 

有人为他人谋利而受贿、侵吞公款致国家损失;还有人将销售粮款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

 

在通报的这些粮仓“硕鼠”的案件中,不少人涉及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或侵吞公款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如广东省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刘日照在获取储备粮代储资格、粮食购销、租仓代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7万余元。

 

还有黑龙江省宁安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刘国忠对发现的自购玉米没有农产品专用发票等问题,故意隐瞒,致使申报企业非法获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36万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有的案件中,涉案人员不仅贪污公款,还将销售粮款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如山西省大同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主任杨斌贪污、挪用公款案。杨斌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多报虚报购粮款、销售粮款不入账等手段,贪污公款338万余元;指使下属和多名粮食经纪人,将销售粮款436万余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个人消费。

 

中纪委称查处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释放“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信号

 

通报中,中纪委国家监委指出,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立足职能职责,针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

 

对于此次通报的10起案件,中纪委发文称,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手,涉及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涵盖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多个环节,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级别高、危害后果严重;既有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内外勾结、侵吞攫取的贪污受贿问题,也有擅权妄为、履职不公、执法不严的责任问题,还有监督管理走马观花、弄虚作假、官僚主义的作风问题。

 

这些案件充分暴露出粮食购销领域责任、腐败、作风问题突出,甚至在一些地方滋生蔓延、久治不绝,形成系统性、领域性顽症,严重破坏粮食系统政治生态、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释放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

 

据悉,今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跟进、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要从严从快查办重大典型案件特别是基层粮食企业“靠粮吃粮”案件。要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失职失责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