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下文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印发,其中提出,力争60%以上的区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命名。

 

《实施意见》提出了2025年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法治政府建设对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对满足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供给作用持续提升。

 

对各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上,《实施意见》提出了一个可量化的指标:力争60%以上的区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命名,更多项目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北京市有16个区,六成以上的区即为达到10个或以上。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金国坤认为,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上,北京市作为首善之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上应当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如何保持和实现这一目标?得有抓手。两年一度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和示范项目评选就是一个风向标。”金国坤说,北京市在上轮全国评选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基础上,提出力争60%以上的区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命名,更多项目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这为法治政府建设确立了具体标准,同时要坚持发挥督察考核和示范宣传的“双效应”,发挥好法治督察作用,层层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始于2019年,旨在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标杆典型。当年7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最终评选出40个综合示范地区和24个单项示范项目,于2020年8月公布。其中,北京市海淀区、西城区、朝阳区三个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北京市通州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平谷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三协同执法链机制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工作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每两年一次,今年将部署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北京市已完成初评和推荐工作。

 

为实现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5年目标,《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10个体系,具体包括:“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工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治体系,提升应急法治服务保障能力”、“健全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体系,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体系,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实基础”、“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