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既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二十周年,也是WTO事业发展关键年和改革大年。WTO多哈回合贸易谈判久拖未决,与此同时,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区域自贸协定陆续签署。


明年是RCEP正式生效的启动之年,也是中国申请加入CPTPP的重要一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国际经贸规则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成为全球经贸规则的新趋势。CPTPP体现了高标准、广覆盖的基本特征,CPTPP规则从经济领域扩展到社会领域。


他认为,CPTPP有可能成为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重要蓝本,并促进WTO改革,进而推动全球新一轮自由贸易进程。


迟福林。受访者供图


实现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


新京报:中国加入WTO二十年间,我国的对外开放是一个什么样的路径?


迟福林:加入WTO以来,我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首先,从工业市场开放到服务业市场开放。加入WTO以来,中国加快工业领域的市场开放,深度参与国际分工和全球产业链体系,建成全球规模最大、门类最全、配套最完备的制造业体系,成为“世界工厂”。2010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自此以后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服务业市场,我国入世时承诺开放九大类100个服务业分部门,目前实际开放近120个服务业分部门,在金融、保险、法律服务、分销等诸多领域推出重大开放举措。例如,我国入世时承诺3年内证券企业的外资占比达到三分之一,仅用一年就兑现承诺。


其次,从货物贸易为主转向以服务贸易为重点。20年来,我国切实履行货物和服务开放承诺,关税总水平由15.3%降至7.4%,低于9.8%的入世承诺;货物进出口总额从2002年的6208亿美元,增加到了2020年的46559亿美元,年均增长11.8%,货物贸易规模从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一位。


第三,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到规则等制度型开放。我国从加入WTO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从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到推动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的新机制,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始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者。


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构建新发展格局对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依赖性全面增强。由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要求推动以保障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为主的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导向的制度型开放转变;适应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放措施需要从关税减免等措施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措施延伸;而作为全球第二经济大国,我国更需要通过制度型开放扩大对全球多边规则框架的影响力,共同维护并推进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变革。


新京报:加入WTO对中国和世界带来了哪些影响?

 

迟福林:改革开放尤其是加入WTO以来,我国积极融入世界经济,既释放了巨大的发展潜能,促进了经济快速增长,也重塑了自身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地位。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具潜力的市场。以消费为例,受疫情影响,虽然短期内消费市场恢复增长面临较大挑战,但从中长期看,消费市场潜力巨大。2020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68万亿美元,是美国同期的97.6%。若按过去5年平均增速计算,估计到2022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达到6.06万亿美元,有可能成为全球第一大消费品零售市场。


我国成为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推动者。加入WTO以来,我国已成为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从大国责任出发,我国努力倡导各国维护经济全球化大局,坚持多边主义,积极推进多边双边自由贸易进程,在完善全球治理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比如我国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重要成果,不仅积极促成具体项目落地,而且发起设立亚投行、丝路基金等,主动提供开放合作的全球性公共产品。


我国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主引擎”。自2002年以来,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接近30%。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连续15年全球排名第一。2020年,在疫情严重冲击下,我国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国家,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30%。未来5年,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有望保持在25%-30%,是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稳定器与动力源。

 

国际经贸规则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


新京报: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叠加疫情冲击,促使国际格局重新洗牌。国际经贸规则发生了哪些变化?


迟福林:国际经贸规则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首先是“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成为全球经贸规则的新趋势。比如日本与欧盟签署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中,欧盟取消99%针对日本商品的关税,日本取消94%针对欧盟商品的关税;在英日自贸协定中,英国对日本99%的出口都将享受零关税待遇,在汽车关税中,英日双方同意将分阶段降低关税,直至2026年全部取消。将于明年生效的RCEP中,90%的货物贸易关税将被取消。


其次,国际经贸规则调整向区域内“高标准”和区域外“强排他”的方向演变。区域内“高标准”,比如美墨加新自贸协定(USMCA)主要内容涉及三国间农产品贸易实现零关税、汽车配件零关税,不对出口到对方市场的产品使用出口补贴或WTO特殊农业保障措施等一系列条款。区域外“强排他”,主要表现为原产地规则的“高标准”、毒丸条款等域内成员国对域外成员的非关税贸易保护工具。例如,USMCA、CPTPP和EPA针对纺织服装产品均设定了“从纱开始”的原产地标准;USMCA要求包括乘用车、轻型卡车和汽车零部件在内75%的汽车配件需在北美生产,以满足“零关税”待遇。


第三是规则措施由“边境上”向竞争中性等“边境内”转移。“边境内”规则明显增多,从最新签订的区域贸易协定内容看,更多强调知识产权、国有企业、政府采购、劳工标准、环境标准、竞争中性等“边境内规则”。竞争中性原则已经成为超大型自由贸易协定的重要章节,美国、澳大利亚与韩国、以色列、智利等18个国家通过签署双边FTA强调或蕴含了竞争中性原则,适用竞争中性原则国家的GDP比重达到全球经济总量的60%以上。


加入CPTPP将面临比入世更复杂的局面


新京报:我国正在申请加入CPTPP,你认为CPTPP的实施将对WTO的多边贸易体制产生什么影响?


迟福林:目前,中国、英国、泰国等都已正式提出加入CPTPP的申请。我国主动申请加入CPTPP,是建设高水平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大举措,体现我国推动形成更加开放的全球市场的决心和行动。


CPTPP体现了高标准、广覆盖的基本特征。首先是“高标准”。CPTPP致力于实现各成员99.5%的税目和贸易额“零关税”;在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要求以负面清单方式实施市场开放。其次是“广覆盖”,CPTPP共30个章节,主要为六大领域: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规则、合作与便利化、一般法律条款。CPTPP规则从经济领域扩展到社会领域,比如强调环境保护,坚持可持续发展;强调保护劳工权利,改善劳工条件和生活水平;强调透明度,反对贸易投资中的贿赂与腐败等。


CPTPP为全球第四大自贸区(次于RCEP、欧盟、北美),涵盖11个成员国,覆盖约5亿人口,GDP总和超过13.5万亿美元,约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3%。CPTPP中具有先进性的条款成为其他自贸区谈判的参考样本。例如,CPTPP是首次将国有企业写入协定章节的自贸区协定,将双边、区域贸易协定和国内制度及改革要求相联系,以规范成员国政府和企业行为。


所以我认为,CPTPP有可能成为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重要蓝本之一,并促进WTO改革,进而推动全球新一轮自由贸易进程。同时,中国加入CPTPP,将面临着比20年前入世更加复杂的局面。


新京报:服务贸易仍是我国对外贸易的突出短板。我国申请加入CPTPP将带来更深层次的市场化改革与制度性变革。对此你有何建议?


迟福林: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对标高水平经贸规则,对此,我的主要建议是:首先,对标CPTPP实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要突破。在自贸试验区内全面推广已经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对标新加坡、中国香港等自由贸易港,制定实施与CPTPP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基本相近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同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与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一体化管理。在这个基础上,经过一段时间、且条件比较成熟的时候,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跨境服务贸易清单。


其次,对标CPTPP服务贸易国内规则中实现高水平制度性开放。适应全社会日益增加的国际化服务型消费需求,率先实现与发达国家在旅游、教育、医疗、商务、科技、文化等领域的监管标准与职业资格的互认或单向认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在竞争政策审查与公平竞争执法中的权威性、有效性与透明度,强化对国有企业与指定垄断企业的公平竞争监管;加快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尽快实现广东服务业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与港澳衔接。


第三,对标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大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数字服务贸易规则敏感领域的压力测试;在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及隐私保护方面加大开放力度,并探索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与法规体系。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白爽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