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首席记者 吴为)1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岳仲明在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记者会上介绍,2015年以来地方立法主体大幅增加,法规数量剧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强对备案法规的主动审查,同时加强专项审查和清理工作。


岳仲明说,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主体大幅增加,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数量快速增长。2016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收到报送备案的法规比立法法修改前明显增多,基本保持在1000件以上。


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适应地方立法主体大幅增加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强对备案法规的主动审查,规范审查流程,提高工作质量。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备案、审查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加强专项审查和清理工作,在重要法律制定或者修改后,及时开展专项审查,督促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主动对与新制定或者修改的法律不协调、不适应的规定进行清理。与司法部等有关方面加强衔接联动,共同研究审查标准,建立移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联系指导,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和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开展典型案例交流等,推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高立法质量。


岳仲明说,总体上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有立法权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的绝大多数地方性法规是符合宪法法律的。


新京报首席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