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微宣布,张艺兴担任“湖南税务纳税服务宣传大使”。
张艺兴转发了该条官宣信息,并表示,“非常荣幸担任湖南税务纳税服务宣传大使。税源你我、用之于民,征纳同心、分享共赢,未来我将与湖南税务一起努力,见证纳税缴费新服务,凝聚税收发展‘兴’力量,与您税月‘湘’伴。”
新京报编辑 吴冬妮
校对 吴兴发
新京报讯 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微宣布,张艺兴担任“湖南税务纳税服务宣传大使”。
张艺兴转发了该条官宣信息,并表示,“非常荣幸担任湖南税务纳税服务宣传大使。税源你我、用之于民,征纳同心、分享共赢,未来我将与湖南税务一起努力,见证纳税缴费新服务,凝聚税收发展‘兴’力量,与您税月‘湘’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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