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洋)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以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得出偏题、怪题和超进度试题……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六严格”》的通知(简称“六严格”),对涉及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做出严格规定。

 

“六严格”包括: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严格按照标准命题、严格运用考试结果、严格制定评价标准、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严格进行督导检查。其中,明确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允许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可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纸笔考试。初中年级结合学科实际,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也不得以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命题设计方面,要求拓宽试题材料选择范围,将爱国主义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内容有机渗透到各学科考试试题的情境创设中,增强情境创设的真实性、典型性和适切性。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出偏题、怪题和超进度试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占比。

 

考试结果采取等级评价标准,一般分为4至5个等级。“六严格”要求教师要参考考试结果,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考试名次等信息,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更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排座位、“贴标签”等。在评价过程中要坚决杜绝“教条主义”,对于开放性的主观试题,不得要求学生所做答案与参考答案完全一致。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列为“双减”达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工作的全方位督导检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考试次数、内容、结果等进行评估,对不达标地区的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达标的学校,取消学校和校长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资格。 


记者 刘洋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