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大王”郑渊洁昨日在微博上表示,“三个侵权商标”中的两个——江苏舒克内衣商标、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侵犯知识产权成立。12月24日,郑渊洁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只是一审胜诉,两被告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但他仍然感到“特别受鼓舞”。


郑渊洁。受访者供图


目前看,他对剩下的“672+1”个侵权商标(前两天又出现了一个新的侵权商标)在明年年底前维权成功感到“非常乐观”。他表示,如果能维权成功,《童话大王》月刊将在2023年1月复刊,届时将在《童话大王》上刊登此前已停刊的长篇连载小说《仇象》。


《童话大王》12月刊,零售渠道在5天内被抢购一空,现在旧书交易网上12元一本的杂志卖到了150元一本。受访者供图

 

两争议商标判决书在一个月前下发

 

昨日,郑渊洁发布微博称接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公正判决:江苏舒克内衣商标、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侵犯知识产权成立。就在一周前,他宣布创刊36年的《童话大王》杂志于2022年1月停刊,并转发了《写给三个商标的一封信》。停刊的消息得到了很多媒体的关注。

 

上述两个侵权商标的胜诉与媒体广泛关注有关吗?郑渊洁表示,判决书是11月18日下发的,通过EMS寄到了居委会。他也是前两天刚知道才从居委会拿到判决书,所以与媒体广泛关注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但他认为,这两个商标他维权多年没成功,结果在11月18号接到判决胜诉,应该是与今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有关。纲要明确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这两个商标的一审胜诉,让我特别受鼓舞。”郑渊洁兴奋地对记者说,他还提到了这几天的工作状态,据介绍,《童话大王》月刊在出版期间,他养成了每天晚上8点半睡觉,凌晨4点半起床写作到6点半的习惯,每天必写3000字。这两年受到疫情影响,他改到晚上6点半睡觉,第二天凌晨2点半起床写作。“收到法院判决书后,我每天都写到了5000字还欲罢不能,我觉得真的很受鼓舞。”郑渊洁再次强调自己的喜悦。他表示,三个导致《童话大王》停刊的商标,现在有两个法院判决胜诉了,还有一个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部门,目前还没有收到行政裁定。

 

被告提出上诉的理由“童话都不敢这么写”

 

记者注意到,上述《一封信》中提到的三个商标,第71977328号皮皮鲁商标在2010年被成都人邹某鸿注册用来卖猪皮肉;第8229932号童话大王商标2011年被注册为“童话大王”旗舰店在电商平台上卖童装;第5423972号舒克商标在2009年被注册为内衣品牌,且江苏舒克服饰有限公司公然在公司官网上宣传借鉴了郑渊洁的成名作《舒克与贝塔》,宣称“舒克”就是郑渊洁原创的小老鼠舒克。

 

郑渊洁告诉记者,目前两案被告江苏舒克服饰有限公司以及成都邹某鸿不服判决,已经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其中,江苏舒克服饰有限公司的上诉书中出现这样的文字:郑渊洁近日宣布《童话大王》停刊,“舒克”已经成为其童话故事中弱显著性的角色名称,只是成为郑渊洁的维权工具。十九大提出以良法促发展,因此江苏舒克服饰有限公司理应继续使用“舒克”品牌销售内衣,为地方经济税收、员工就业贡献社会责任。

 

“看了这样的上诉状,我除了说‘童话都不敢这么写’还能说什么?”郑渊洁说,江苏舒克内衣商标是导致《童话大王》停刊的一个侵权商标,现在《童话大王》停刊了,“舒克”就弱了,理所当然可以继续使用。这种逻辑他表示看不懂。

 

郑渊洁表示,虽然对方已提出上诉,但他仍然对结果感到乐观。且对最不利的后果也有了心理准备,“如果高院作出了相反的终审判决,我还有机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如果依然得不到支持,还有机会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提出抗诉。总之,我一定会坚持维权,死磕到底。”

 

希望相关部门能出台“一揽子”解决方案

 

郑渊洁介绍,不算上述三个侵权商标和已经维权成功的16个侵权商标,他目前还有672个侵权商标,都集中在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大灰狼罗克等文学作品形象。前两天他得知又新增一个侵权商标,对方用舒克的拼音注册了儿童书包的商标,“在这种环境下,还有新注册商标的,我真是挺吃惊的。”

 

郑渊洁首部童话电影《罐头小人》上映后,也曾出现大面积注册“罐头小人”商标的现象,但是《罐头小人》在上映之前就被国家版权局列入了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所以卡住了侵权商标注册行为。

 

记者了解到,8月3日,国家版权局发布《2021年度第十一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其中6部院线电影被列入保护预警名单,包括《盛夏未来》《怒火·重案》《拯救甜甜圈》《长津湖》《五个扑水的少年》和《皮皮鲁与鲁西西之罐头小人》。

 

郑渊洁说,《罐头小人》入了保护预警名单,等于是给这部作品的防侵权、盗版上了一道“防火墙”,但其他知名文学人物形象的商标侵权还未得到扼制。他告诉记者,《童话大王》停刊的消息被媒体关注后,这几天已经有相关部门找他,听取他对商标维权的意见,他也提出,能不能出台“一揽子”解决方案,“例如一个‘皮皮鲁’商标被认定侵权成立,其他‘皮皮鲁’侵权商标是否能得到同样的判决或裁定,不要让人再重复维权,多花钱花精力。”郑渊洁说。

 

他还提出,现有的商标注册制度应该要进行调整,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国的商标类别共有45个大类,每一大类还分有若干小类,要全品类保护花费太高,基本上也不现实;二是“驰名商标”的获取途径之一是法院(司法)认定,这就给了企业,甚至一些驰名商标认定的中介人以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借助于虚构一个商标侵权纠纷,来向法院提起诉讼,“假案子”成了以招摇撞骗的手法取得“驰名”的金字招牌。

 

郑渊洁表示,《童话大王》停刊消息在微博上发出后,5天内零售途径的12月刊全国卖断货,现在已有旧刊物网站上将12元一本的月刊卖到了150元一本,他没想到还有这么多读者支持他。因此他决定,如果673个侵权商标在明年年底能全部维权成功,《童话大王》将在2023年1月1日起复刊,而且此前已经在2007年中断刊登,让很多读者翘首以待的作品《仇象》,将在复刊上的《童话大王》上继续连载。

 

律师:“一事一申请”模式难以对付大规模商标抢注问题

 

我国的商标分类制度是否存在弊端?郑渊洁所说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有没有可能实现?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嘉鹏律师介绍,商标分类表把商品和服务分为45类,每类又分若干群组,群组内才是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原则上每个群组之内的各个商品项目构成类似。“商标申请想把所有群组都覆盖是不现实的,即使所谓全类保护也不可能做到全部群组覆盖。”戴嘉鹏说,这个制度设计有其弊端,但也有其合理性。因为特定商标作为一种符号资源也是有限的,这种分类分组方法可以让商标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商标法规定了异议、无效宣告等制度作为补充,减少其弊端。

 

但是这些都是以前正常情况下的制度设计,也是其他国家商标制度的成熟经验。没有考虑到中国存在的大规模抢注现象。他表示,按照目前的程序,郑渊洁一个“皮皮鲁”商标维权成功,其他的“皮皮鲁”商标维权也得自己去主张。这些年立法部门、商标管理部门、司法部门也一直在探索如何进一步补救的措施,也取得不错的效果。但目前的情况来看,由当事人发起的“一事一申请”的模式无法很好地对付大规模商标抢注问题。“我们还是呼吁商标管理部门能够更多的主动出手,对一些明显的非法抢注人进行打击。这些都是有法可依的。如果感觉法律有欠缺,可以通过修法解决。”

 

戴嘉鹏举例称,前段时间美国专利商标局为了应对来自中国的不正常商标申请,直接作废了某代理公司的15000个商标,并予以其他处罚,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其实我们是可以借鉴的。对某些批量抢注者直接予以无效并处罚。”戴嘉鹏说。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吴兴发